德州公积金政策什么时候下文件啊
1、据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消息,5月27日,该市下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允许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提高租赁提取月提取额等措施。
2、9月15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布消息称,将动态完善房地产政策。
3、7月7日,澎湃新闻获悉,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7月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贷款测算方法做出调整,新增按月冲抵模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4、京津冀、山东省缴存人在德州申请公积金贷款无户籍限制。加快融入京津冀,推进山东省内贷款政策一致,山东省和京津冀范围内的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本通知自2022年9月7日起执行。
5、此前的5月10日,德州市曾下发《2022年德州市助企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公布10条助企政策措施,其中涉及房地产的有两条。
德州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方法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与个人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缴存时间挂钩的制度。
2、贷款额度、期限 贷款额度、期限按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执行。
3、一方缴纳最高申请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纳最高申请贷款额为50万元,贷款额低于10万元的,可按10万元贷款额申请放贷。
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
5、优化公积金政策满足群众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调整二手房交易政策。
德州公积金最新政策2022年
2022年7月11日起实施。根据查询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信息显示,2022年9月6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有关《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德住金〔2022〕17号)》的文件。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以提取时点为准,将原“保留近3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调整为“提取到百元”。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可知,2022年夫妻双方都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最高贷款金额为60万元。 以前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相对来说提高了10万元,这对于大家来说应该算是好消息了。
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可贷额。
德州公积金新政策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屋套数限制。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人及配偶名下不受房屋套数限制。购买期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过户发票时间为准。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间隔时间。
(四)依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五)申请人在异地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 (六)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省会经济圈内不需要提供户籍)。
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以提取时点为准,将原“保留近3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调整为“提取到百元”。